116年命題分析|分類目錄 / 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
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
政策理論與法規狀態並重。能比較價值、分配、財源及輸送,也能分辨草案、公布、施行與配套。
主要命題領域與應掌握能力
| 領域 | 閱讀與作答重點 |
|---|---|
| 福利觀與價值 | 剩餘/制度、普及/選擇、公平、效率、污名及行政成本。 |
| 制度與體制 | 社會保險/救助;自由主義、保守統合與社會民主體制的去商品化及分層。 |
| 供給與治理 | 福利多元、社會投資、公私協力、委託品質與責任。 |
| 排除與融合 | 貧窮、障礙、移民、社會參與與權利可近性。 |
| 法規清單 | 社工師、救助、兒少、托育、家暴、精衛、長照、身權、老人與兒少性剝削。 |
| 法律時點 | 預告→審議/三讀→公布→施行→子法與執行;不能互相替代。 |
近期申論例證與命題特色
近期題例的質性判讀114年題例含新右派與兒少性剝削;115年含志願部門及性平工作法。可見政策價值、供給部門及具體法制都需要準備。
| 場次 | 考點摘要 |
|---|---|
| 114年第二次 | 試從經濟面、政治面和社會面說明新右派對於福利國家的看法,以及如何影響福利國家的發展。(25分)/依照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明定,兒童及少年性剝削之行為樣態為何?又依據我國現行制度,針對兒童及性剝削之被害人及其父母或實際照顧之人提供那些法定服務? |
| 115年第一次 | 志願部門(又稱非營利組織)在福利供給中越發受到重視,試分析比較志願部門的組織類別、經費來源及其與政府部門互動方式之特性。(20分)/我國將兩性工作平等法修訂為性別工作平等法與現行之性別平等工作法,就法案名稱而論,其修正之意旨為何?又現行的性別平等工作法中,對雇主所規範之促進性別工作 |
115年議題如何連結本科
優先整合社安網、托育、精神衛生及長照,再追蹤兒少、數位性暴力與專業責任。尚未完成立法的建議不可寫成現行義務。
116年閱讀重點與理由
備考建議用「價值—對象—給付—財源—輸送—權責—評估」分析各政策;法規則以主體、義務、程序及法律效果閱讀,涉及期限與資格另核當時版本。
常見混淆
政策計畫不等於法律;公布不等於施行;名稱提及次數不等於條文考頻;法律修正不能只背新聞標題。
延伸教材:政策價值與分配:普及、選擇及公平 → · 福利輸送與供給:誰出錢、誰提供、誰負責 → · 福利財源與風險分攤 → · 兒少權法:通報、家庭支持與安置 → · 社會救助法:資格、家戶與四種救助 →
直接練習:第14題 社會安全網2.0政策分析 · 第15題 精神衛生法新制與人權 · 第16題 兒童托育服務法制度分析 · 第17題 長照2.0與3.0比較 · 第18題 社會救助與近貧家庭 · 第20題 CRPD、自立生活與合理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