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立法 · 給付方式與財源

社會福利給付方式

同樣提供支持,給錢、給服務或給券,效果為何不同?

01一句話先懂

福利可以給現金、服務、券或租稅支持;選擇哪一種,取決於需求、可近性、自主、供給品質及分配公平。

白話解釋

四種政策工具,四組需要比較的問題

照顧長者的家庭可能需要錢,也可能找不到可用服務。只發現金未必能解決偏鄉沒有照服員;只給指定服務,也未必符合每個家庭的時間與選擇。

02正式專業解釋

給付形式與給付資格、財源、服務提供者是不同分析面向。現金增加用途彈性;實物及服務可直接提供特定支持;券兼具用途限制與一定選擇;租稅工具依設計影響受益者。工具的優劣需要放在制度及供給條件中比較。

大綱對應:POLICY/給付方式與資源、福利輸送與組織。考選部:115年起社工師命題大綱 ↗

03核心比較表

看起來相近,問的其實不同

容易混淆差別為什麼重要
現金/社會救助前者是形式,後者是制度社會保險也可能給現金。
實物/政府自營前者是給付,後者是提供者服務也可由非營利或民間提供。
普及/選擇是資格設計,不是現金/實物之別普及式服務與選擇式現金都可能存在。

04核心圖文教材

用圖解建立記憶線索

租稅減免與可退還稅額抵減不同。比較必須看方案設計,不能說所有租稅工具一定排除低所得者。
租稅減免與可退還稅額抵減不同。比較必須看方案設計,不能說所有租稅工具一定排除低所得者。 手機可橫向滑動或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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階段/概念重點說明補充
現金用途較有彈性能否買到所需?自主與購買力
實物/服務直接提供支持時間品質合適嗎?供給與可近性
代券指定用途內選擇有店家願意收嗎?選擇與限制
租稅工具經由稅制支持無稅可抵者如何?受益分布

05考試應用 · 必背重點

先記住差異,再記名稱

  • 先分清資格、形式、提供者與財源。
  • 現金自由不代表一定可近;服務指定不代表一定有效。
  • 比較至少談自主、公平、成本、品質與供給條件。
正式名稱白話意思實際例子
給付形式用什麼方式提供支持現金、服務、券。
資產調查依經濟條件判斷資格不是所有給付都要做。
福利供給由誰提供資源或服務政府、非營利、市場與家庭。
財源資源從哪裡來租稅、保費或其他來源。

06歷屆原題與關聯依據

優先展示題幹明示「社會福利給付方式」的原題。下方不是完整考頻,原始答案仍按題庫記錄保存。

115 第二次 · 政策立法 · 第18題下列那一種福利給付形式比較可以同時兼顧社會控制的目的及消費者選擇的自由?
  1. 現金給付
  2. 個案晤談
  3. 食物券
  4. 理財教育講座

題庫答案紀錄:C(保留原始記錄,非本次重新認證的官方答案)

【這題在考什麼】 券給付。 【逐項解析】 A:現金自由較高,但對指定用途控制較少。 B:晤談是服務,不是兼顧限定用途及選購的給付機制。 C:食物券限定用途又可選擇合格品項或商家,兼具控制及有限自由。 D:理財教育可能有幫助,但不是本題給付形式。 【為什麼選C】 食物券限定用途又可選擇合格品項或商家,兼具控制及有限自由。

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 第539列 · SRC-POLICY-539

核對官方原卷 ↗
115 第二次 · 政策立法 · 第21題有關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的福利供給,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1. 募款型社會救濟
  2. 預算型社會救助
  3. 年金型保險制度
  4. 強制型社會保障

題庫答案紀錄:B(保留原始記錄,非本次重新認證的官方答案)

【這題在考什麼】 中低收入老人津貼。 【逐項解析】 A:不是依慈善募款臨時給付。 B:以政府預算及所得資產條件提供生活保障,屬預算型社會救助。 C:無須先依保費繳納累積年金權利。 D:強制保障是較廣概念,不如預算救助精確。 【為什麼選B】 以政府預算及所得資產條件提供生活保障,屬預算型社會救助。

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 第542列 · SRC-POLICY-542

核對官方原卷 ↗
114 第一次 · 政策立法 · 第9題各國於二次大戰之後所建立的諸多社會安全制度,主要以現金給付與實物給付形式提供服務對象所需的服務與給付,另發展諸多「保護性立法」而成為福利國家的第三大支柱。對於「保護性立法」之敘述,下列何者最為貼切?
  1. 藉由建立具有促進性與預防性之立法,保障人民的社會權、健康權、生存權等
  2. 透過諸多相關法規的建立,確保民眾能夠普遍獲得所需的現金給付與福利服務之權利
  3. 立法保障獲得給付者已經取得的福利服務與現金給付,以增進其運用服務與給付的選擇權
  4. 該等立法可簡化行政處理、審查與評估程序,以保障經濟弱勢者取得服務與給付的社會權

題庫答案紀錄:A(保留原始記錄,非本次重新認證的官方答案)

【這題在考什麼】 保護性立法。 【逐項解析】 A:透過勞動、安全及反歧視等規範預防侵害、保障權利,最貼切。 B:較偏給付請領權,不完整呈現預防保護。 C:只保護已取得給付者過窄。 D:行政簡化不是保護性立法的主要定義。 【為什麼選A】 透過勞動、安全及反歧視等規範預防侵害、保障權利,最貼切。

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 第10列 · SRC-POLICY-10

核對官方原卷 ↗
依科目與年度繼續查題 →
舊版候選關聯與推論紀錄(封存參照,不作現行頻率)

06歷屆考題與解析

從問法回到受測概念

選擇題辨認工具與優缺點;申論常要求比較現金、實物、券及稅額抵減,並用同一政策情境說明取捨。

資料口徑

下表為110–115年題庫的多欄位「候選關聯」,不是已人工確認的完整出題頻率。分析題幹、選項、答案與解析後保留證據;109年次別與重複疑義另列,不混入主表。

年度110111112113114115
候選關聯題數1255151311

本科及跨科政策立法關聯;一題可關聯多考點。原始題庫及舊分析未覆寫。

115 第一次 · 政策立法 · 選擇 13關於年金的財源籌措與給付制度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1. 確定給付制指的是依據公式,計算最後所能領取的給付
  2. 確定提撥制只能先確定提撥比率和提撥方式,無法先確定最後會領取多少給付
  3. 若年金的財源籌措採用隨收隨付制,通常會搭配確定提撥制
  4. 勞退新制採取確定提撥制

題庫答案紀錄:C(閱讀參照,不在本站評分)

【這題在考什麼】 年金財務與給付。 【逐項解析】 A:確定給付按薪資、年資等公式決定給付。 B:確定提撥先確定投入,最終金額受累積與投資表現等影響。 C:教材典型配對是隨收隨付搭配確定給付,非本項所稱通常搭配確定提撥。 D:勞退新制以雇主提繳至個人專戶為主要架構。 【為什麼選C】 教材典型配對是隨收隨付搭配確定給付,非本項所稱通常搭配確定提撥。

來源: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工作表,第494列 · SRC-POLICY-494。關聯證據:題幹、解析考點、答案選項、其他選項、解析全文;分類待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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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第二次 · 政策立法 · 選擇 19關於年金的財源籌措與給付制度的原理,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1. 確定提撥制只能先確定提撥比率和提撥方式,無法先確定最後會領取多少給付
  2. 若年金的財源籌措採用完全基金提存準備制,通常會搭配確定給付制
  3. 確定提撥制並不具備社會保險風險分攤的功能
  4. 我國勞工退休金條例之退休給付為確定提撥制

題庫答案紀錄:B(閱讀參照,不在本站評分)

【這題在考什麼】 年金基金與給付。 【逐項解析】 A:確定提撥先定投入,不保證最終固定給付。 B:教材典型配對以完全基金提存與確定提撥較相近,本項「通常確定給付」故為官方答案;實際也存在基金制確定給付,不可記成絕對不可能。 C:純個人專戶的DC欠缺典型社會保險跨人風險分攤,但具體制度可加設共保安排。 D:勞退新制屬確定提撥架構。 【為什麼選B】 教材典型配對以完全基金提存與確定提撥較相近,本項「通常確定給付」故為官方答案;實際也存在基金制確定給付,不可記成絕對不可能。

來源: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工作表,第540列 · SRC-POLICY-540。關聯證據:題幹、解析考點、答案選項、其他選項、解析全文;分類待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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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第一次 · 政策立法 · 選擇 37依據國民年金法規定,有關不予保險給付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1. 被保險人故意造成保險事故,包括喪葬給付在內,保險人不予保險給付
  2. 被保險人故意犯罪行為,導致保險事故,除未涉案之當序受益人外,不予保險給付
  3. 被保險人配偶故意犯罪行為,導致保險事故,除未涉案之當序受益人外,不予保險給付
  4. 由於戰爭變亂而發生保險事故

題庫答案紀錄:A(閱讀參照,不在本站評分)

【這題在考什麼】 國保不給付例外。 【逐項解析】 A:故意造成事故的不給付仍有喪葬例外,不能連喪葬一律排除。 B:犯罪致事故須依法區分未涉案受益人保障。 C:配偶犯罪亦不能讓未涉案依法受益者一律失權。 D:戰爭變亂為法定不給付原因之一,仍依條文判斷。 【為什麼選A】 故意造成事故的不給付仍有喪葬例外,不能連喪葬一律排除。

來源: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工作表,第38列 · SRC-POLICY-38。關聯證據:題幹、解析考點、答案選項、其他選項、解析全文;分類待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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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第二次 · 政策立法 · 選擇 17關於社會福利給付的形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1. 現金給付的使用者選擇性高
  2. 實物給付難以掌握經費用途
  3. 現金給付具有社會控制效果
  4. 實物給付較能節省行政成本

題庫答案紀錄:A(閱讀參照,不在本站評分)

【這題在考什麼】 給付形式。 【逐項解析】 A:現金通常用途彈性較高。 B:實物較能指定用途,非難掌握。 C:直接社會控制通常以限定用途實物更強,非現金特色。 D:實物需採購、儲運或提供服務,未必行政較省。 【為什麼選A】 現金通常用途彈性較高。

來源: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工作表,第58列 · SRC-POLICY-58。關聯證據:題幹、解析考點、答案選項、其他選項、解析全文;分類待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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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第二次 · 政策立法 · 選擇 38社會保險之給付,有採一次性,也有採長期性給付,下列何者屬於長期性給付?
  1. 年金給付
  2. 醫療給付
  3. 生育給付
  4. 喪葬給付

題庫答案紀錄:A(閱讀參照,不在本站評分)

【這題在考什麼】 長期給付。 【逐項解析】 A:年金按期持續給付,為長期性典型。 B:醫療依診療需要提供,不是本題長期定期現金分類。 C:生育多為一次事故給付。 D:喪葬多為一次給付。 【為什麼選A】 年金按期持續給付,為長期性典型。

來源: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工作表,第79列 · SRC-POLICY-79。關聯證據:題幹、解析考點、答案選項、其他選項、解析全文;分類待覆核。

核對官方原卷 ↗
113 第二次 · 政策立法 · 選擇 20有關現金式福利與實物式福利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1. 現金式福利,以發放現金為主;實物式福利,以提供服務、實物及庇護處所等為主
  2. 現金式福利才能真正用在受服務者的身上
  3. 現金給付相較於實物給付,可節省行政成本
  4. 幼兒教育券是介於現金與實物給付之間的抵用券型式

題庫答案紀錄:B(閱讀參照,不在本站評分)

【這題在考什麼】 現金與實物的用途控制。 【逐項解析】 A:二者區分大致如此 B:現金可自由使用,非必然專用於指定受助者 C:一般現金行政物流成本較低 D:券限用途但保部分選擇 【為什麼選B】 現金可自由使用,非必然專用於指定受助者

來源: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工作表,第141列 · SRC-POLICY-141。關聯證據:題幹、解析考點、答案選項、其他選項、解析全文;分類待覆核。

核對官方原卷 ↗
全部關聯索引與109年待核資料(69筆)
年度次別科目題號原列關聯狀態
115 第一次政策立法13494主樣本/待覆核
115 第二次政策立法19540主樣本/待覆核
115 第二次政策立法18539主樣本/待覆核
115 第二次政策立法21542主樣本/待覆核
115 第一次政策立法8489主樣本/待覆核
115 第一次政策立法14495主樣本/待覆核
115 第一次政策立法15496主樣本/待覆核
115 第一次政策立法24505主樣本/待覆核
115 第一次政策立法36517主樣本/待覆核
115 第一次政策立法37518主樣本/待覆核
115 第二次政策立法37558主樣本/待覆核
114 第一次政策立法3738主樣本/待覆核
114 第二次政策立法1758主樣本/待覆核
114 第二次政策立法3879主樣本/待覆核
114 第一次政策立法1112主樣本/待覆核
114 第二次政策立法2061主樣本/待覆核
114 第一次政策立法1011主樣本/待覆核
114 第二次政策立法1556主樣本/待覆核
114 第一次政策立法910主樣本/待覆核
114 第一次政策立法1920主樣本/待覆核
114 第二次政策立法950主樣本/待覆核
114 第一次政策立法1213主樣本/待覆核
114 第一次政策立法3132主樣本/待覆核
114 第二次政策立法1859主樣本/待覆核
113 第二次政策立法20141主樣本/待覆核
113 第二次政策立法21142主樣本/待覆核
113 第一次政策立法19100主樣本/待覆核
113 第一次政策立法31112主樣本/待覆核
113 第二次政策立法2123主樣本/待覆核
113 第二次政策立法38159主樣本/待覆核
113 第二次政策立法17138主樣本/待覆核
113 第一次政策立法1798主樣本/待覆核
113 第二次政策立法10131主樣本/待覆核
113 第二次政策立法13134主樣本/待覆核
113 第二次政策立法12133主樣本/待覆核
113 第一次政策立法1091主樣本/待覆核
113 第一次政策立法38119主樣本/待覆核
113 第一次政策立法1899主樣本/待覆核
113 第二次政策立法19140主樣本/待覆核
112 第二次政策立法19220主樣本/待覆核
112 第一次政策立法18179主樣本/待覆核
112 第一次政策立法38199主樣本/待覆核
112 第一次政策立法10171主樣本/待覆核
112 第一次政策立法12173主樣本/待覆核
111 第一次政策立法14255主樣本/待覆核
111 第一次政策立法18259主樣本/待覆核
111 第一次政策立法19260主樣本/待覆核
111 第二次政策立法13294主樣本/待覆核
111 第二次政策立法14295主樣本/待覆核
110 第一次政策立法18339主樣本/待覆核
110 第二次政策立法37398主樣本/待覆核
110 第一次政策立法10331主樣本/待覆核
110 第一次政策立法19340主樣本/待覆核
110 第一次政策立法24345主樣本/待覆核
110 第二次政策立法20381主樣本/待覆核
110 第一次政策立法3324主樣本/待覆核
110 第二次政策立法19380主樣本/待覆核
110 第一次政策立法13334主樣本/待覆核
110 第一次政策立法28349主樣本/待覆核
110 第二次政策立法13374主樣本/待覆核
110 第二次政策立法18379主樣本/待覆核
109政策立法38439次別及重複待核/待覆核
109政策立法17458次別及重複待核/待覆核
109政策立法36477次別及重複待核/待覆核
109政策立法29430次別及重複待核/待覆核
109政策立法19460次別及重複待核/待覆核
109政策立法20461次別及重複待核/待覆核
109政策立法14415次別及重複待核/待覆核
109政策立法18459次別及重複待核/待覆核

申論如何變化

111 第一次 · 政策立法 · 申論一

在福利供給和輸送過程中,往往會涉及普及式福利或選擇式福利的討論,請比較兩者的特性與差異,並舉例說明。(25分)

申論題庫第58列;與選擇題分開計算。

112 第一次 · 政策立法 · 申論一

福利供給常常會涉及由政府部門或者由營利部門提供的討論,請比較兩者在福利供給時所面臨的優缺點。(25分)

申論題庫第62列;與選擇題分開計算。

113 第一次 · 政策立法 · 申論一

社會福利給付有那些給付形式?請舉一個政策領域為例,申論不同給付形式主要反映出何種政策價值。(25分)

申論題庫第66列;與選擇題分開計算。

115 第一次 · 政策立法 · 申論一

志願部門(又稱非營利組織)在福利供給中越發受到重視,試分析比較志願部門的組織類別、經費來源及其與政府部門互動方式之特性。(20分)

申論題庫第138列;與選擇題分開計算。

07116年閱讀方向

給付形式、資格、財源與提供者是不同分析軸。先能辨識本頁概念及相近架構,再練習原題與情境應用。

本次不沿用尚未重新核對的考年、候選數或政策時效推估命中率。查證範圍有限的教材以延伸閱讀為主。

舊版116閱讀推論與來源敘述(歷史參照)

07116年閱讀重點

把經典放進當代情境

可用長照3.0、托育與工作家庭平衡比較工具。先談方案目的與權利,再看適用條件;不將政策名稱更新等同法律全部修正。

推論依據:政策給付與供給歷屆候選/原報告趨勢+113與115相關國考申論。

閱讀關注不等於必考,未提供命中機率。法規與政策查核基準為115-11-06,考前須再確認。

長照3.0:照顧者支持與連續服務 實施中育嬰與家庭照顧:時間也能是支持 已上路兒童托育服務法:公布與施行要分開 已公布;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

08申論架構

怎麼把理解寫成論述?

閱讀用擬題:以照顧支持為例,比較現金、服務、券與租稅工具的選擇。

破題:先指出沒有單一最佳形式,需依需求與制度條件判斷。

  1. 界定服務對象與需求。
  2. 逐一比較自主、可近、品質及公平。
  3. 分析偏鄉供給、行政成本與污名等限制。
  4. 提出組合方案與評估指標,避免只列優缺點。

必備關鍵字:給付形式、供給條件、選擇自由、分配公平

容易漏寫:不能以補助金額高低直接推論政策有效,也要看使用者能否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