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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救助法
核心優先 · 原站109–115年均列有出現
把資格、家戶範圍、所得財產與救助種類分成四張表閱讀。
優先整理的考點
- 低收入戶與中低收入戶的區別
- 應計算人口與排除條件
- 生活、醫療、急難與災害救助的制度差異
容易混淆
個人月薪低不必然符合家戶資格;戶籍、共同生活與扶養事實須依條文分別核對。不同縣市公告的金額不能當成永久固定值。
搭配閱讀的條號
以下是依主題核對的條文索引,並非原站提供的單條出題次數或條號排行。
看題目時怎麼用
計算題先圈出應計算人口,再檢查收入與財產,不把最低生活費和基本工資直接畫上等號。
現行法核對範圍 · 2026-11-08
第4、4-1與5條已核對資格和家戶範圍的架構;本頁不列跨地區通用的年度金額,也未重新認證舊題計算答案。
核對全國法規資料庫全文 ↗原題搜尋使用本機題庫,與原站統計來源不同;搜尋筆數不必等於上方比對次數。原始答案及解析仍保留歷史紀錄。
原站年度標籤
109、110、111、111 第二次、112、113、113 第二次、114、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