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編申論練習研究方法第 12 題/20

兒少與家庭暴力研究倫理

教學參考擬答,非歷屆原題或官方標準答案,不納入歷屆考頻。

題目

研究者訪談受家暴青少年,如何安排倫理及保護措施?

命題意圖

把安全落實於招募、同意、訪談、保存與事件處理全流程。

核心概念與區辨

自願參與、適齡說明、同意及同意能力、保密例外、避免再創傷及研究倫理審查。

逐步解析

  1. 依研究性質及適用規範安排審查與同意程序,照顧者可能涉暴時不可機械式索取同意。
  2. 評估招募聯絡與訪談場所是否暴露受暴或參與研究。
  3. 預設情緒困擾、揭露急迫危險及退出的處理流程。

參考擬答

一、界定問題與立場

研究應先完成適用的倫理審查,採青少年能理解的方式說明目的、內容、風險與退出權利,並依年齡、能力及法規處理同意程序。若法定代理人可能為加害者,需透過審查及合法保護安排處理,不能自行略過,也不能使求取同意增加危險。

二、分析與應用

招募由適當中介傳遞資訊,避免社工以服務權力要求參加;拒絕不影響服務。訪談提供安全時地、可跳題與暫停選項,不為取得資料反覆要求細節,發生困擾時停止並提供支持或轉介。

三、執行、評估與限制

同意時明說保密範圍及通報等例外,不承諾絕對保密。資料採代碼、分離識別資訊、權限控制及安全保存,研究呈現避免小群體再識別;如出現急迫危險,依預設保護流程及法律義務處理並記錄。

常見失分

認為監護人同意可取代青少年意願;把匿名與保密當同一件事。

本題自評

是否處理涉暴監護、權力不對等及保密例外?

來源與延伸閱讀

概念及延伸依據見以下既有教材的來源與版本區;本題為整合教學示範。

倫理決策:把兩難變成可說明的判斷 → · 信度與效度 →